如果取保後檢察院傳喚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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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取保後檢察院傳喚幾次?

如果取保後檢察院傳喚幾次?

傳喚幾次是沒有規定的。

1.傳喚幾次沒有規定,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審法律規定的,可予以拘留、逮捕。

2.另外取保候審並不中斷對案件的偵察、起訴和審理,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之後做出判決,如果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未獲緩刑的,需要收監服刑。

二、跨省刑事案件取保流程是怎樣的?

先去外地辦案機關,出示身份證明,律師需要出示委託書,再出示取保申請書。

1.可以聘請律師辦理取保候審,近親屬也可以到外地辦案機關辦理取保候審,先出示身份證明,在出示委託書和申請書。

2.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3.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上述人員申請取保候審的,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部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如果是盜竊初犯取保候審後能判緩嗎?

如果態度良好,可以的。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諒解的;(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性的措施,一般來説,取保候審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説是沒有什麼不利影響的,也不會留下案底。取保候審期間必須要遵循相關的規定才可以,如果有違反的行為是會被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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