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司法鑑定傷殘鑑定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2W

一、嘉興司法鑑定傷殘鑑定規定是什麼?

嘉興司法鑑定傷殘鑑定規定是什麼?

嘉興司法鑑定傷殘鑑定規定是根據具體的傷害程度來做出不同判斷。人體損傷是指身體結構完整性遭受破壞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現的差異或者喪失。本標準將人體損傷程度分為重傷、輕傷、輕微傷三等。

1、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或者容貌毀損;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貌中度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

2、輕微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輕微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輕微或者短暫障礙;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輕微傷害的損傷。

3、按照損傷嚴重程度由重至輕依次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重傷三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傷三級;輕微傷一級、輕微傷二級,共八級。

二、司法鑑定傷害規定內容是什麼?

重傷一級

1、原發性腦幹損傷持續性昏迷狀態伴去大腦強直;

2、繼發性腦幹損害持續性昏迷狀態伴去大腦強直,或者伴去皮質狀態;

3、損傷遺留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4、損傷遺留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排便及排尿功能障礙;

5、損傷遺留非肢體癱的重度運動障礙;

重傷二級

1、原發性腦幹損傷或者繼發性腦幹損害持續性昏迷狀態;

2、損傷遺留四肢癱,肌力4級以下;

3、損傷遺留兩肢或者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

3、損傷遺留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

3、損傷遺留雙手大部分肌癱,肌力2級以下;

4、損傷遺留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

5、損傷遺留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6、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完全感受性(感覺性)失語或者混合性失語;

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21-34)之間,日常生活明顯依賴,社會功能損害(重度),言語功能嚴重受損,不能進行有效的語言交流,持續6個月;

7、顱腦損傷致精神病性障礙,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經常出現危險或者衝動行為,對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社會功能損害(重度),持續6個月;

8、損傷遺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礙(重度);

9、外傷性晚期癲癇,經規範藥物治療1年,仍難以控制發作;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發生了打架鬥毆等相關的情況的話,可以對於傷害的程度來作出司法鑑定,通常狀況之下是需要判斷屬於輕傷還是輕微傷或者是重傷的。當然了,不管是哪一種傷害,最終肯定是需要根據資料進行第1次見書為準的,畢竟是屬於專業性的鑑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