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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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在生活中,我們在醫院進行治療時,會遇到由於醫生判斷錯誤從而造成病人身體二次傷害,這種情況我們叫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發生時,我們會委託相關機構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鑑定,從而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流程是怎樣的,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

一、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的定義

醫療過錯司法鑑定(以下簡稱醫療過錯鑑定)是司法鑑定人(以下簡稱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和專門知識對醫療糾紛訴訟中醫方在診斷、搶救、治療、護理、管理等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過錯與患者損害後果之間的關係及其程度進行鑑別和判斷,並出具鑑定結論或意見的活動。

(一)查驗鑑定委託方案件承辦人工作(身份)證件;

(二)查驗鑑定委託書;

(三)聽取委託鑑定的有關情況介紹;

(四)查驗鑑定委託事項是否符合受理範圍,是否明確、具體;

(五)審查、核對送鑑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及來源(送鑑材料是複印件的,應當有委託方出具的該複印件經審查並屬實的相關證明)等; (六)商定是否需要修正鑑定委託事項; (七)決定受理的,辦理受理登記手續,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應告知補充後予以受理。 採用函件委託的,鑑定機構應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答覆。

二、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流程

1、醫療過錯鑑定的申請

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過錯鑑定,但是在《侵權責任法》實施後,由於醫療機構有過錯時,才承擔與過錯程序相適應的賠償責任,舉證責任由患方來承擔。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患方如果不能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醫療過錯鑑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

2、鑑定材料的質證

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鑑定後,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鑑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材料提交法院後,法院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雙方來質證。質證時,雙方主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表示有無異議,至於其證明力無需辯論。

3、鑑定機構的選擇

法院將材料移交技術科後,技術科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醫患雙方共同挑選一個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醫療過錯鑑定。如果醫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抽籤、搖號的方式來決定鑑定機構。

4、鑑定前的聽證

法院技術科選定鑑定機構後,會將鑑定材料移送鑑定機構,鑑定機構接到鑑定材料後通過審查決定是否受理。鑑定機構決定受理後,在鑑定前會組織醫患雙方聽證會,由醫患雙方提交材料陳述各自意見。

5、鑑定材料的補充

鑑定機構在鑑定過程中,如果認為雙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遺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醫患雙方提交鑑定所需要的補充材料。法院會通知醫患雙方提交鑑定所需補充材料,然後經質證後的材料移交技術科,由技術科移送鑑定機構。

6、鑑定結果的出具

鑑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然後出具司法鑑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及過錯參與度。

以上就是關於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流程相關資料,我們在遇到醫療事故時,可以根據此程序來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鑑定,依據法律規定來維護我們自身最大的權益。在司法鑑定過程中,雙方都可以舉證説明。如果您還有相關不明白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的汕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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