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療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南京醫療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

有些時候醫療事故一旦發生,在患者與醫院沒有協商好的情況下都會去進行醫療事故鑑定。但是地區不同,所鑑定的機構也不同。就以南京為例,如果出現醫療事故如何去進行司法鑑定?在南京醫療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呢?關於這個問題,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問題的介紹,供大家參考。

一、南京法院認可的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

1、如果是屬於刑事案件,那麼有相關的刑偵部門(檢察院鑑定中心、公安機關做出的鑑定)做出的鑑定。法院予以認可!

2、如果屬於民事案件,那麼由司法鑑定中心或者是法院的鑑定中心進行鑑定的證據予以認可!

3、如果是筆記那麼南京師範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是全國公認的筆跡鑑定中心。

4、如果是工傷還可以以勞動局指定的鑑定中心。法院會酌情予以採納!

5、南京共有四家司法鑑定機構可以做傷殘鑑定,南醫科大學鑑定所、人民醫院鑑定所、東南鑑定所和金陵鑑定所。但是傷殘的鑑定基本都是由法院指定的

二、醫療損害司法鑑定的程序

建議如初步認為醫院存在過錯,先起訴後鑑定。

鑑定的程序是:

1、起訴時,提交《司法鑑定申請書》,內容一般包括                 

2、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

3、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寫明具體的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4、 若存在因果關係,醫療行為參與度(因果關係比例)是多少;

另外,必要時,還要一併做傷殘等級評定、護理依賴鑑定等。

5、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協商確定鑑定機構,若協商不成,抽籤決定鑑定機構。

6、核對司法鑑定的材料(主要是病歷)

7、寫出司法鑑定陳述意見(患方主要寫明醫院存在的過錯、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觀點及證據)

8、參加司法鑑定的聽證程序(類似法院開庭程序)。

9、等待司法鑑定結果。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72 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鑑定部門鑑定,沒有法定鑑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鑑定部門鑑定”,並未確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惟一鑑定地位。

三、申請醫療司法鑑定要注意什麼

(一)司法鑑定的時效

1、司法鑑定應當在訴訟後提出;

2、司法鑑定必須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一般的舉證期限為法院首次開庭前,時間為一個月左右,視具體的案件稍有差異。

(二)司法鑑定費的繳付

1、申請人提起司法鑑定的,費用由申請人繳付;

2、法院依職權委託司法鑑定的,由法院確定費用繳付人。

(三)醫療糾紛司法鑑定程序

1、審查鑑定委託書、送檢資料材料等;

2、舉行聽證會;

3、鑑定人進行鑑定,必要時組織專家討論;

4、出具鑑定文書。

在以上南京醫療司法鑑定機構問題的介紹中,需要注意的是鑑定機構都是有資質的,差別都不是太大,而且傷殘的鑑定基本都是由法院指定的。而且,在申請醫療司法鑑定要注意司法鑑定應當在訴訟後提出的,一旦要申請鑑定就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儘可能的順利進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