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法鑑定機構對鑑定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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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司法鑑定機構對鑑定有哪些要求

訴訟中、仲裁中,經過司法鑑定得出的鑑定結論可以作為審理案件的依據,作用重大所以對司法鑑定機構也有嚴格的要求,很多地區司法鑑定機構要經過登記。那麼,湖北司法鑑定機構對鑑定有哪些要求?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

一、司法鑑定機構的概念

是指在訴訟活動中接受委託人鑑定委託,遵循法律規定的方式、方法、步驟以及相關的規則和標準,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機構。或者説,司法鑑定機構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接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活動的專門單位。司法鑑定機構受理鑑定委託後,應當指定本機構中具有該鑑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

二、湖北司法鑑定機構的要求

1、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經省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鑑定許可證》、《司法鑑定人執業證》後,方可在登記的業務範圍、執業類別內,從事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活動。

2、省人民政府依法指定的對人身傷害醫學鑑定有爭議的重新鑑定或者精神病醫學鑑定的鑑定機構,省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備案。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設立的行業鑑定機構,經省司法行政部門審查批准,頒發司法鑑定許可證,可以從事相關的司法鑑定活動。

3、司法鑑定由當事人或者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司法機關決定並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各方當事人一致明確選擇司法鑑定機構的,司法機關應當尊重當事人的選擇。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性質需要,可以依法直接決定並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偵查機關委託社會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的,應當由其內設的鑑定機構委託。

4、司法鑑定機構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未經委託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組織提供與鑑定事項有關的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司法鑑定機構在執業活動中應當依照有關訴訟法律和本通則規定實行迴避。

6、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活動應當依法接受監督。對於有違反有關法律規定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有違反司法鑑定行業規範行為的,由司法鑑定行業組織給予相應的行業處分。

7、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加強對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司法鑑定人有違反本通則或者所屬司法鑑定機構管理規定行為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予以糾正。”

8、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鑑定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接受鑑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鑑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鑑定事項所需的鑑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

綜上所述,湖北司法鑑定機構有哪些要求?湖北司法鑑定機構有以下要求,例如司法鑑定機構人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要經過省司法行政部門的審核,取得《司法鑑定許可證》才能進行司法鑑定活動。在進行司法鑑定時,司法鑑定機構還要在業務範圍內進行,不能超出業務範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黃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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