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圍標串標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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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圍標串標什麼罪?

一、建築工程圍標串標什麼罪

涉嫌圍標串標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即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規定處罰。

圍標行為的發起者稱為圍標人,參與圍標行為的投標人稱為陪標人。圍標是不成熟的建築招投標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所產生的。圍標成員達成攻守同盟,通常在整個圍標過程中陪標人嚴格遵守雙方合作協議要求以保證圍標人能順利中標,並對整個圍標活動全過程保密。

二、建築工程招投標的要求是什麼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由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主持,邀請評標委員會成員、投標人代表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

投標人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後,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驗證投標資格,並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以及其他主要內容。投標人可以對唱標作必要的解釋,但所作的解釋不得超過投標文件記載的範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開標應當作記錄,存檔備查。

三、建築工程圍標串標的其他責有哪些

(一)行政責任

1、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3、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4、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民事責任

串通投標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是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害作出相應的賠償。圍標的本質其實也就是相互之間串通投標,這樣的行為在我國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後,才會被認定構成犯罪,之後依法追究行為人或者單位的刑事責任。

建築工程圍標串標屬於圍標串標罪,需要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建築工程需要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認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開標,可以由招標人主持招標會議,需要邀請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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