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尋釁滋事罪能拘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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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為人尋釁滋事罪能拘役嗎?

行為人尋釁滋事罪能拘役嗎?

可以,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損壞社會次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許控制:

1、隨意毆傷別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謾罵、恫嚇別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許恣意損毀、佔用公私資產,情節嚴峻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搗亂。形成公共場所次序嚴峻紊亂的。

糾集別人屢次實施前款行為,嚴峻損壞社會次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夠並處罰金。

二、如何區分尋釁滋事行為與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尋釁滋事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治安案件,處罰是罰款或行政拘留。尋釁滋事情節嚴重或致人輕傷的,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據刑法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尋釁滋事如果情節惡劣就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即: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在實踐中正確認定和處理擾亂尋釁滋事行為要注意區分結夥鬥毆行為與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行為與尋釁滋事罪、以強拿硬要的形式尋釁滋事的行為與搶劫罪的界限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這幾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與相應的犯罪的界限主要在於社會危害性程度、行為人的目的、動機等不同

尋釁滋事罪的判刑標準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現實中,往往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行為人作出具體的量刑處罰。實踐證明,在遇到刑事糾紛的時候委託律師進行提供法律幫助,是能夠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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