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報警後處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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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報警後處理流程是什麼?

派出所報警後處理流程是什麼?

1、如果屬於受案範圍先立案,然後偵查,再根據情況是否採取強制措施,偵查完畢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2、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於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

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二、民眾報警的方式都有什麼?

1、主要受害人直接去公安局進行現場報警,主要機關可以使刑警大隊、街道派出所、一些單位的警務室、馬路上設立的一些治安崗亭,還有路上不間斷的特警巡邏車都可以遇到緊急情況時將其攔下進行報警。

2、受害人可以在網上或者一些公安系統的公眾號等進行報警。

3、最後一種是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報警,以上是最常用的報警方式。

三、做完筆錄後多久聯繫報案人?

一般情況下,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

重大、複雜線索,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 特別重大、複雜線索,經地(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六十日。

綜合上面所説的,報警之後一般就會派最近的警察來處理,就是為了更好的瞭解當時的情況,用最快的時間來維護受害者的權益,所以,當我們遇到了困難之後一定要懂得合法的來保護自己,現在已經是法治社會了,沒有什麼事情是解決不了的。我們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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