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拘役刑該在哪裏執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3W

罪犯被拘役刑該在哪裏執行

拘役是屬於緩刑適用對象之一,而罪犯要想宣告緩刑,則除此之外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才行。當然,如果不滿足緩刑條件,那麼在法官判決生效之後,就需要實際對罪犯執行緩刑。那一般罪犯被拘役應該在哪裏執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罪犯被拘役刑該在哪裏執行

《刑法》第43條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剩餘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執行刑罰。”

第55條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請,管教民警簽署意見,經看守所所長審核後,報所屬公安機關批准。” 第57條規定:“對於准許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應當發給回家證明,並告知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罪犯回家時間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將刑期末期作為回家時間,變相提前釋放罪犯。”據此,如果你哥在縣看守所執行拘役刑罰,當有急事需要回家時,可以按規定提出申請,辦好相關手續即可。

二、拘役的刑期是多少

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刑法》中規定的刑事處罰主刑主要包括了五種,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以及死刑,針對不同的刑罰,其實實際服刑的地方都是不一樣的。其中如果被拘役的話,則一般是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執行刑罰。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