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減刑 - 申請減刑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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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減刑?申請減刑需要什麼材料?

一、如何申請減刑?

犯人在監獄服刑的時候,其家屬一般是不能申請減刑的,減刑應由犯罪分子或者監獄提出申請。

申請減刑的流程如下:

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減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執行機關應當提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的監獄減刑建議書;

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包括減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減刑,執行機關應當提出減刑建議書;

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確有重大立功表現,需要予以減刑,並相應縮短緩刑考驗期限的,應當由社區矯正機構與提出書面意見,由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對於公安機關看守所監管的罪犯的減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見,並由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減刑案件,應當審查執行機關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內容:

(1)減刑建議書;

(2)終審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複製件;

(3)罪犯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明材料;

(4)罪犯評審鑑定表、獎懲審批表等。經審查,如果上述材料齊備的,應當收案;材料不齊備的,應當通知提請減刑的執行機關補送。

人民法院審理減刑案件,應當依法組成合議庭。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建議書起1個月內審理完畢作出裁定;對於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減為有期徒刑)的減刑案件,由於案件複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1個月。

減刑的裁定,應當及時送達執行機關、同級人民檢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的減刑裁定不當,應當在收到裁定書副本後2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人民法院收到書面糾正意見後,應當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在1個月內作出最終裁定。

二、申請減刑需要什麼材料?

至於減刑的材料,不是犯人家屬提供的,而是監獄根據犯人的表現向法院提供的。

申請減刑後,監獄會會綜合平時的改造表現,生產表現,思想表現等,監獄有相關的獎勵政策整理成材料報給法院。

法院對減刑材料審核,通過話會下達減刑裁定書,監獄組織開減刑大會。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減刑的條件包括: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

三、申請減刑一般要幾個月才能下來?

法院應在一個月之內予以裁定。

減刑建議由監獄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

根據我國《監獄法》第二十九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根據監獄考核的結果,可以減刑。

第三十條 減刑建議由監獄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

案情複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

減刑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執行減刑工作時,對以下四個問題應嚴格注意:

1、未成年犯減刑,比照成年犯相對放寬;

2、老年和有殘疾(不含自傷自殘)的着重把握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放寬處理;

3、對危害國家安全罪、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從嚴掌握;

4、假釋犯不予減刑,考驗期也不能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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