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錢是算要的還是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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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詐勒索罪錢是算要的還是給的?

敲詐勒索罪錢是算要的還是給的?

應該算要的,敲詐勒索不是必須得到錢才構成犯罪的,只要進行了敲詐勒索,不管得到錢財與否都構成犯罪,只要有直接證據,比如錄音,錄像或勒索信都可以作為罪證。

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並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並未交出財物,均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敲詐勒索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向公私財物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強索財物的行為。犯罪未遂同樣是犯罪,依然需要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但可以依法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但因種種原因沒有拿到錢,仍然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或者是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在處罰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敲詐勒索罪能從輕處罰嗎?

存在以下情節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一)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諒解的;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二)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

(三)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生存在過錯的,根據被害人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可以對行為人酌情從寬處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敲詐勒索罪錢是算要的,構成敲詐勒索罪後,也是可以從輕處罰的,但需要滿足法定條件,得到受害人的諒解,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具有法定從寬處罰的情形,沒有參與分贓,不是本案的主犯,這些情況都可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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