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死人怎麼判刑 - 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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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車禍是大家都不想發生的一件事,但我國每年因車禍不幸失去生命的人不計其數,車禍究其原因還是違反了交通法規,所以不管是誰既然觸犯了法律,就必然會受到處罰。那麼車禍撞死人怎麼判刑?標準是什麼?下面就讓本站網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關內容。

車禍撞死人怎麼判刑,標準是什麼?

車禍撞死人怎麼判刑?

發生車禍,第一時間應該報警,讓交警介入,交警依據現場實際情況調查定責。

1、如果肇事者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肇事者不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則沒有刑事責任,不會被判刑。

提醒:倘若肇事司機逃逸的,就很難避免刑事責任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由此可見,車禍撞死人怎麼判刑首先還是要鑑定司機是否發生交通肇事行為,例如醉酒駕駛、闖紅燈等行為,如果是違法行為,法院一般會認定其為交通肇事罪從而判處相應刑罰並且賠償死者家屬的經濟損失;如果沒有發生違章駕駛行為、沒有肇事逃逸,那麼法院在審判認定為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不高。總之,我們在出行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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