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賭博多少錢夠定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4W
網絡上賭博多少錢夠定罪

一、網絡上賭博多少錢夠定罪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在網上用賭博工具進行賭博的,如果是開設賭場的,無論多少都會構成犯罪。如果以營利為目的,在網上聚眾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或者累計賭資達到5萬的,構成聚眾賭博罪。

對於滿足組織網絡賭博罪的構成要件的,即可認定為觸犯了法律規範對於組織網絡賭博的規定,會按照既定的量刑標準進行處罰。在量刑時,需要參考組織犯罪達到的盈利達到一定金額來確定。

二、參與網絡上賭博怎麼處罰

首先,參與網絡賭博,肯定是直接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根據涉案情節,處以罰款或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其次,如果在參與網絡賭博過程中,有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發展會員等代理行為,從中“抽水”或“抽點”等達到特定金額的,則有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有可能會坐牢。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再次,如果在參與網絡賭博過程中,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本人無穩定工作或收入來源,且賭資流轉很多,則有可能涉嫌賭博罪,有可能會坐牢。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賭博行為屬於違法行為,那麼不論輸贏,“賭資”都是不被法律所保護的資金,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因此,參與賭博的人,就算是輸掉了幾十萬,報警之後,也不可能追回。

三、網絡賭球的後果是怎樣

1、偶爾參與賭球構成違法,但不構成犯罪

參與賭球一般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可對參與人進行治安管理的處罰。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參賭人員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2、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構成賭博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構成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組織、開設賭場的構成開設賭場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組織、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當賭博行為達到一定嚴重程度時,才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但這並不意味着在不嚴重的時候就無事,此時也屬於違法行為,按照規定需要對行為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究竟網絡上賭博多少錢夠定罪?上文已經做出了講解,若你對此還有疑問,可以點擊下方按鈕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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