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重還是詐騙罪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一、合同詐騙罪重還是詐騙罪重?

合同詐騙罪重還是詐騙罪重?

司法實踐中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相比合同詐騙罪的處罰更重一些,但是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是特屬於一般的關係,二者的構成要件存在區別,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的量刑都要視具體的情節而定,並不能完全明確的説出誰輕誰重。

二、合同詐騙罪立案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立案標準的第一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立案標準的第二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合同詐騙是一種特殊類型的詐騙案件,其立案、處罰標準是一樣的,但是一般來説合同詐騙案件之中的涉案金額更大,故此相比較於其他的詐騙案件,此類侵權行為人會受到的刑事處罰更重一些。司法機關在審理合同詐騙案件時需要區分主犯與從犯後才能開庭宣判。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