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有過錯的量刑內容怎麼樣?

來源:法律科普站 8.95K

被害人有過錯的量刑內容怎麼樣?

通常,一個刑事案件,被害人都是沒有過錯的,被害人本身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所以通常都是一個案件的原告,但是也存在着被害人有過錯的時候,或許就是因為被害人的過錯導致行為人犯罪的一個過程。那麼被害人有過錯的量刑內容怎麼樣?

一、被害人有過錯的量刑內容怎麼樣?

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刑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刑事被害人對犯罪的發生存在過錯,是可以對犯罪分子的量刑予以相應的從輕處罰

被害人過錯是指對被害人實施的誘發犯罪行為人產生犯罪意識或激化犯罪行為的不當行為的否定性評價。被害人過錯是否能成為對犯罪分子量刑的一個因素,在理論界一直存在爭議,下面筆者將對我國司法實踐中被害人過錯行為進行分析,以其更好的把握被害人過錯對犯罪分子量刑的影響。

被害人過錯在具體犯罪案件表現為多種多樣,既有嚴重的犯罪行為,也有輕微的行政違法和民事侵權行為,並非所有的過錯行為都會影響量刑。被害人過錯行為包含有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和危害後果、侵害法益等客觀方面因素,因此,應該明確具有刑法意義的被害人過錯行為的要件,才能更好以解決作為量刑情節的被害人過錯行為的認定問題。被害人過錯行為具有的特徵:

1、被害人過錯行為屬不當行為。被害人的過錯行為是被害人有意識的不當行為。被害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行為主要有被害人故意的辱罵、尋釁滋事、偷竊、毆打等行為;過失行為主要有被害人的過於自信的行為導致他人人身,財產的損失或者保管財物不當等行為。當被害人的過錯行為成為導致犯罪發生的誘因,即可認為該行為是不當行為。

2、被害人過錯行為侵害了法益。被害人行為的侵害對象包括人身、財產、人格等權利和利益。侵害的正當法益又可分為一般後果和嚴重後果。如被害人長期吃拿卡要,欺行霸市,因此而引起被告人實施報復犯罪,此種過錯行為雖然侵害法益的一般後果,但是也應在量刑中予以考慮;被害人無故毆打他人的行為,侵害到被告人人身時,而導致被告人犯罪,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後果的,其過錯行為可以成為被告人的量刑情節。

注意:如果被害人過錯行為侵犯的是被告人的不法利益時,在量刑中不予考慮。

3、被害人的行為應該具有違法性。行為的違法性通過兩方面因素表現:行為違反的法律和侵害的法益。單獨一個方面無法全面表明行為的違法性,對於同樣是侵害財產權益的行為,應該區分刑事違法性和一般民事違法性。具有量刑情節意義的被害人行為至少應該具有民事違法性。

4、被害人的行為與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產生存在關聯性。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都是指行為與行為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繫,主要是一種客觀的聯繫。雖然作為量刑情節的被害人過錯行為應該與被告人的犯行在原因或者結果方面有一定的關聯,毫無關聯時不能在被告人的量刑中予以考慮。

被害人過錯行為對被告人量刑的影響:在司法實踐中,被害人過錯行為分為一般過錯和重大過錯,不同的過錯對被告人的量刑產生的影響亦不同。

被害人的一般過錯:被害人採取違法或不道德手段侵害犯罪行為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一般過錯主要表現為一般的不道德的挖苦、辱罵或者是採取違法的輕微肢體動作。由此引發的犯罪的原因,以一般社會道德標準看,屬於非常輕微或者可忽略不計的,因此在對被告人量刑時,即使是酌情從輕,從輕的幅度也是非常輕微的,一般低於基準刑的10%。

被害人的重大過錯:主要指被害人實施了違反犯罪行為或者嚴重背離社會道德標準的行為,侵害了被告人或者其親屬的合法的人身、財產權利。主要表現有長期暴力等侵犯人身健康權利的,長期侵犯財產權利的。因此在量刑時,應當根據過錯行為的性質、情節、產生的後果等綜合考慮並結合案情,對於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或重大過錯的,在量刑時從輕的幅度應當在基準刑的20%-30%範圍以內。

應當注意的是被害人的過錯行為的時間性,如果被害人有過錯行為,但是在過錯行為停止了一定時間後,被告人才實施犯罪行為,那麼,我們可以認為被告人具有直接之故意,而不認定被害人存在過錯。

以上就是被害人有過錯的量刑內容怎麼樣的詳細內容,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當被害人的一個過錯的行為導致了犯罪發生,那麼該行為應該是不當的行為。如果被害人的過錯行為,對罪犯犯罪有直接的關係的,那麼法官在判刑時,對於罪犯會從輕處罰。若對以上內容還有不理解的,可以詳細的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