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搶劫出租車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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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搶劫出租車判多少年?

公民搶劫出租車判多少年?

公民搶劫出租車的處罰與出租車是否是公共交通工具有關,如果屬於則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若是不屬於則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相關法律規定:

1、《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户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2)項規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既包括在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大、中型出租車,火車,船隻,飛機等正在運營中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上對旅客、司售、乘務人員實施的搶劫,也包括對運行途中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攔截後,對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員實施的搶劫。

二、搶劫罪的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屬複雜客體。搶劫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個人所有的各種財物和他人的人身。但是,對於搶劫犯來説,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正因為如比,《刑法》把搶劫罪規定在侵犯財產罪這一章。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徵,也是它區別於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和敲詐勒索罪的最顯著特點。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定,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已經年滿14週歲的公民,若是想要佔有他人的財物,就故意財物威脅、暴力等的方式去搶劫他人的金錢、或者是其他有經濟價值的財物,那麼不管具體搶劫獲得了多少錢,都有可能會被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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