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詐騙罪怎麼取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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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團伙詐騙罪怎麼取證的?

團伙詐騙罪怎麼取證的?

提供破案線索;記住嫌疑人特徵、被騙人數額;具體闡述交付財產的過程、嫌疑人的詐騙手段可以對詐騙罪進行調查取證。

詐騙罪由公安機關取證。被害人要寫書面的報案材料,寫明被騙經過,提供破案線索:嫌疑人特徵、被騙數額、如何交付財產、嫌疑人的詐騙手段等。

公安機關可以製作詢問筆錄,詳細瞭解案件情況,公安機關接受被害人報案後,立案偵查,採取措施,收集犯罪證據:抓獲嫌疑人進行訊問,製作筆錄,查明嫌疑人户籍信息、有無犯罪前科、有無同案犯詐騙手段、詐騙數額、贓款去向。

安排被害人進行辨認、追繳作案工具、向銀行查詢查封扣押凍結嫌疑人涉案財產、銀行賬户,刑事拘留後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嫌疑人後繼續偵查。

二、詐騙罪的逮捕期最長多久?

最長37天。因詐騙罪被捕後可能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詐騙罪的四個構成要件當中的主體為一般主體,需要在主觀上存在直接故意,侵犯的客體為公私財物所有權,客觀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立案標準根據涉案金額有不同的判決標準,例如涉案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詐騙罪需要由公安機構調查取證,詐騙罪的逮捕期不能超過三十七天,詐騙罪屬於公訴案件,要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審理判決。認定詐騙罪以後,存在自首行為或者重大立功表現的,經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對行為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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