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制度與量刑情節有哪些關聯

來源:法律科普站 8.74K

一、量刑制度與量刑情節有哪些關聯

量刑制度與量刑情節有哪些關聯

量刑情節和量刑制度是指由刑事法律規定或認可的定罪事實以外的,體現犯罪行為社會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大小,據以決定對犯罪人是否處刑以及處刑輕重所應當或可以考慮的各種事實情況。定量刑情節是刑法明文規定在量刑時應當予以考慮的情節。法定量刑情節有以下幾種:

1、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條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

(1)犯罪較輕且自首的(第67條第1段後段);

(2)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第351條第3款)。

3、應當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防衞過當(第20條第2款);

(2)避險過當(第21條第2款);

(3)脅從犯(第28條);

(4)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第68條第2款)。

4、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造成損害的中止犯(第24條第2款後段)。

5、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在國外犯罪,已在外國受過刑罰處罰的(第10條)。

6、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第68條第1款後段);

(2)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公司、企業工作人員行賄行為的(第164條第3款);

(3)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第383條第1款第3項);

(4)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行為的(第390條第2款);

(5)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介紹賄賂行為的(第392條第2款)。

7、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從犯(第27條第2款)。

8、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條);

(2)預備犯(第22條第2款)。

9、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犯罪(第17條第3款)。

10、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

(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條第3款);

(2)未遂犯(第23條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時的教唆犯(第29條第2款);

(4)自首的(第67條中段);

(5)有立功表現的(第68條第1款前段)。

11、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

(1)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第29條第1款);

(2)累犯(第65條第1款);

(3)刑法分則部分從重情節參見《刑法》分則。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犯罪人員的動機、案件的犯罪後果、案件的影響程度,對違法人員的刑期作出處罰。犯罪人員的犯罪情節、危害程度、犯罪動機較為惡劣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應該依法對違法人員做出處罰,維護我國的法律公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