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賣淫罪要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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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賣淫罪要判多久?

介紹賣淫罪要判多久?

介紹賣淫罪定義:

介紹或者組織婦女以賣淫為手段獲得非法收入的人。我國刑法明確的規定如果有人用引誘、介紹或者是容留這三種方式的其中一種來介紹、誘使他人賣淫,或者為賣淫者提供場所,包括為賣淫者介紹顧客,為嫖客介紹賣淫者等行為都屬於觸犯了介紹賣淫罪。

介紹賣淫罪危害:

介紹賣瀆罪對社會有着嚴重的危害性,因為介紹、誘使他人賣淫,為賣淫者提供場所,包括為賣淫者介紹顧客,為嫖客介紹賣淫者等行為都會促使社會上賣淫嫖娼等行為的增長,所以會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造成嚴重的影響。其中介紹賣瀆罪指的是所有人,不僅僅是婦女。不管你是介紹男性賣淫還是女性賣淫,不管你是介紹一個人賣淫還有十個人賣淫都會形成介紹賣瀆罪。

我國《刑法》中有兩條關於介紹賣瀆罪的規定

第三百五十九條:是説如果有人介紹、組織或者提供場所給他人以賣淫為手段獲得非法收入的話,就會判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話,不僅會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會按照情節要求犯罪者交於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如果有賓館、餐廳、酒吧、司機等行業的工作人員利用工作的便利性為他人提供、介紹或者組織賣淫的話會按照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和三百五十九條對犯罪人員進行處罰。

《刑法》中第三百五十九條:中説如果有人介紹、組織或者提供場所給他人以賣淫為手段獲得非法收入的話,就會判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話,不僅會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會按照情節要求犯罪者交罰金。

分為五種不同的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犯罪人員不止一次的多次的引誘、介紹並且組織他人賣淫,是屬於情節嚴重的介紹賣瀆罪;

第二種情況是:犯罪人員一次組織或介紹很多的人員進行賣淫,並提供場地,這種也是屬於情節嚴重的介紹賣瀆罪;

第三種情況是:犯罪人員明明知道組織或介紹很多的人員進行賣淫,並提供場地是一種犯法行為但是他還是要去做的,屬於知法犯法,這種也是屬於情節嚴重的介紹賣瀆罪;

第四種是指犯罪人員在明知道賣淫者有嚴重性病的時候還為賣淫者提供場所、介紹嫖客的行為;

第五種是指犯罪人員引誘不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賣淫並未他們提供賣淫場地的行為;

會判為嚴重情節介紹賣瀆罪的一般都是以上五種情況。雖然在刑法中組織賣淫與介紹賣淫的標準難以區分,但是不管是哪一種方法,都是犯罪手段,都屬於犯了介紹賣瀆罪都會被處以相應的刑法。只不過介紹賣淫一般是犯罪人員為賣淫者介紹嫖客,或者犯罪人員為嫖客介紹賣淫者,介紹的對象一般會偏少,而組織賣淫則一般是組織並策劃多名賣淫者與嫖客之間的非法交易行為,一般屬於情節嚴重的介紹賣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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