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關於量刑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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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法關於量刑的依據是什麼?

最高法關於量刑的依據是什麼?

1)查清犯罪構成要件事實

即查清行為人是否符合犯罪主體條件、做了什麼、主觀上是故意或過失、危害了什麼。量刑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刑事法律,在認定犯罪的基礎上,確定對犯罪人是否判處刑罰,判處何種刑罰以及判處多重刑罰,並決定所判刑罰是否立即執行的刑事司法活動。

2)確定犯罪性質

即正確認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什麼罪。

犯罪性質不同,社會危害也不同,法定刑也不同。準確定性才能正確量刑。

3)全面考察犯罪情節

此處之犯罪情節是指構成要件以外的其他能夠影響社會危害程度的各種主客觀事實情況,如未遂、中止、自首、從犯、犯罪的方法手段、後果、動機等。

同一性質犯罪,因情節不同,其總體社會危害程度也不同,因而刑罰處罰也應有區別。

如受迫害殺人與圖財害命,犯後逃跑和自首等。

二、量刑的具體特徵

(一)量刑的主體是人民法院

量刑權是國家刑罰權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權的題中應有之義,當然應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機關、團體或者個人都沒有量刑權。因此,量刑的主體是人民法院。

(二)量刑的客體是犯罪人

量刑是在構成犯罪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決是否判處刑罰、判處何種刑罰以及判處多重的刑罰的問題。因此,只有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人才是量刑的客體。

(三)量刑的性質是刑事司法活動

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並參照犯罪人的個人情況,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對犯罪人裁量再確定刑罰的活動。因此,量刑的性質是刑事司法活動。

在司法實踐中,犯罪分子存在違法行為的,是需要嚴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量刑處理的。對於不同的違法事實的,那麼所認定的量刑結果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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