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才會構成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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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會構成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一、怎麼樣才會構成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亦為複雜客體,其不僅會侵害國家有關證券、期貨交易的管理制度,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而且還會由此造成投資者的利益主要是經濟利益重大損害。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編造並且傳播對證券、期貨交易有影響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單位,又包括個人。後者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會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仍然決意編造並加以傳播。

本罪為結果犯,其構成須以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的行為擾亂了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後果為必要。如果沒有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或雖然擾亂了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了實際危害後果但不屬於嚴重的後果,亦不能構成本罪而以本罪定罪科刑。所謂造成嚴重後果,主要是指因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了證券、期貨價格強烈波動;在投資者中引起了恐慌,大量拋售或購買證券、期貨合約;給投資者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等等。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的主體與客體是什麼

1、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和單位。

2、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證券市場、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及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

構成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並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體要件是一般的主體,客體的要見是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還有國家對證券市場、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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