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欠銀行貸款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8K

一、民事主體欠銀行貸款判幾年?

民事主體欠銀行貸款判幾年?

民事主體欠銀行貸款判五年左右,債務人向銀行貸款的,需要依據貸款合同的約定向銀行定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償還貸款的責任,銀行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債務違約,要求債務人償還貸款。欠銀行三百萬屬於債務糾紛,一般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如果起訴至法院後,債務人不執行法律判決的,才有可能構成犯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個人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處理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説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瞭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儘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個人欠銀行的貸款時需要償還的,若是逾期不歸還,可能會須要承擔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可能只需要被拘留。對於惡意欠銀行的貸款不還的,還有可能被拉入信用的黑名單,此時即使人身自由沒有被限制,但是也不得再向銀行貸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