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算不算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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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緩刑算不算刑事處罰?

判緩刑算不算刑事處罰?

判緩刑也算是受過刑事處罰。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依法被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仍然屬於受到刑事處罰。根據《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判完緩刑怎麼處理?

1、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社區和公安機關在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再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2、判了緩刑之後,法院會出具執行通知,攜執行通知到司法局去報道,司法局會出具報道單,持報到單到具體經辦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區矯正。矯正結束之後,會出具一個解除矯正通知,矯正結束了,相當於刑罰執行完畢。

三、累犯怎麼才能判緩刑?

1、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

2、根據我國《刑法》第65條規定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即採取必須從重處罰的原則。確定其刑事責任,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對於累犯必須從重處罰。即無論成立一般累犯,還是特別累犯,都必須對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相對較重的刑罰,即適用較重的刑種或較長的刑期。

(2)從重處罰,是相對於不構成累犯,應承擔的刑事責任而言。也即對於累犯的從重處罰,參照的標準,就是在不構成累犯時,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也有學者認為是“應以不構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為從重處罰的參照標準。

(3)從重處罰,必須根據其所實施的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確定其刑罰,不是一律判處法定最高刑。

判處緩刑只是對犯罪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其實並不是沒有處罰。只是因為對方在緩刑期間表現比較良好不用坐牢罷了,被判緩刑的人員仍然是有案底存在的,此時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不要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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