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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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與他人串通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買自賣期貨合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交易量、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相,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瞭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準確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了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客觀要件

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户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需要按照實際的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侵害了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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