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法庭判無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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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法庭判無罪嗎?

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法庭判無罪嗎?

需要作無罪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人民法院一般會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後處理方式是退回補充偵查,或者是移送給檢察機構,檢察機構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説已經應移送給法院來進行審理的話,法院可能會作出無罪判決。畢竟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沒有充足的證據,不能夠對此進行定罪量刑。

刑事案件證據不足應分情況來定。若是在偵查階段,公安認為證據不足的話就會直接撤銷案件;若是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會建議公安撤回案件,檢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訴的處理;若是在法院審判階段,法院可以判處無罪。

二、故意傷害的界定標準是什麼?

如果對他人的身體造成了輕傷及以上的傷害那麼就達到了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可以進行立案偵查,追究其相關的法律責任。如果只是造成了輕微傷,公安機構並沒有追究其刑事責任,受害人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提起刑事自訴,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具體的判定需要有醫學鑑定。

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在具體案件的判決中,將綜合考慮故意傷害案件的具體情節,包括造成的後果是否嚴重、手段是否殘忍,是否具有自首等情節進行最終判決。

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法庭會判無罪,存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導致受害者輕傷及以上的,應該按照故意傷害罪立案,追究相應的責任,若只是造成了輕微傷,得到了受害者的諒解,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對傷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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