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規定拒不執行裁定罪既遂判刑標準多少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一、《刑法》中規定拒不執行裁定罪既遂判刑標準多少年?

《刑法》中規定拒不執行裁定罪既遂判刑標準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對法院做出的裁定拒不執行的,依法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所謂拒絕執行,是指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義務採取種種手段而拒絕履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拒不執行裁定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動。人民法院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唯一部門,它對各類案件製作的判決和裁定,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具體形式。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情何嚴重的行為。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主要是指有義務執行判決、裁定的當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l64條和第77條的規定,對判決、裁定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某些個人,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與被執行人共同實施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暴力抗拒人民法院執行判決、裁定,殺害、重傷執行人員的,依照本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定罪處罰。負有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了本單位的利益實施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對該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裁定,而故意拒不執行,如果確因不知判決、裁定已生效而未執行的,或者因某種不能預見或無法抗拒的實際困難而無法執行的,因為不屬於故意拒不執行,所以不構成犯罪。至於行為人故意拒不執行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這並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所以説,犯罪嫌疑人拒不執行法院做出的裁定的,依法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主要責任人,追究行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