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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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對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生產偽劣獸藥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是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國家為了加強對農用生產資料的生產和銷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規,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監督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農、林、牧、漁等生產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農用生產資料,致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本節第150條之規定,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之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內容表現為三種形式:

(1)故意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

(2)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而故意予以銷售;

(3)故意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

生產、銷售劣藥罪既遂需要按照實際的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責任, 構成要件包括主觀方面是故意,主體為一般主體,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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