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1500萬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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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1500萬判多少年

一、貪污1500萬判多少年

一般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罪的判刑規定:

1、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貪污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貪污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貪污罪的客體要件,客體是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職務的廉潔性,貪污罪的犯罪對象是公共財物;

2、貪污罪的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這是貪污罪區別於盜竊、詐騙、搶奪等侵犯財產罪的重要特徵;

3、貪污罪的主體要件,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所謂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4、貪污罪的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目的。過失不構成貪污罪。其故意的具體內容表現為行為人明知自己利用職務之便所實施的行為會發生非法佔有公共財放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而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為人企圖將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永久地佔為己有,也可以是行為人希望將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非法獲取後轉送別人。另外,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動機為其主觀方面的必備要素,只要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無論出於何種動機,均可構成貪污罪。

三、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認定

所謂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為人所故意實施的非法佔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行為,已具備了貪污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同時產生了危害結果。因此,認定貪污罪既遂與否,應把握以下兩點:

1、看行為人的貪污行為,是否符合貪污罪構成要件的特徵。其中,衡量非法佔有的標準,是行為人是否實際已非法佔有了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的財物。如果已實際非法佔有了,即視為既遂。

2、看行為人的貪污行為,是否造成了客觀的危害結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觀危害結果的標準:一是貪污數額實際上已達到5千元;二是貪污數額雖然實際上尚未達到5千元,但客觀上存在貪污情節較重的事實。

對於符合上述兩方面的貪污行為,就可以認定為貪污罪既遂。

貪污1500萬判多少年,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貪污罪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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