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隱私變透明 - 盜用藝人飛機里程該當何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藝人“航空里程被盜刷”事件仍在持續發酵,不幸中招者的名單越拉越長。此事的性質早已超越了“明星八卦”的範疇,而指向了隱私侵犯、利益侵佔的嚴重違法犯罪。梳理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我們會發現,類似的遭遇完全可能發生在每個人身上。儘管多數人因為“里程積分少”而不會被盯上,但如果客觀上存在相應的技術漏洞、制度漏洞,那麼理論上,沒有人是安全的。

明星隱私變透明,盜用藝人飛機里程該當何罪

律師表示,此舉此舉構成盜竊罪,構成盜竊罪,或將面臨有期徒刑;若航空公司故意泄露數據,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負刑事責任。若只是管理不當,則也需要負相應的侵權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013年4月頒佈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侵犯隱私權應該怎麼判呢?

1、我國有很多法律法規都是有特別標註出會維護人民自己的隱私權,所以其餘人應該避免向外去宣傳他人隱私的覺悟。如果真的去向外宣傳他人隱私,做出污衊他人在社會中的影響,不會得到法律允許的,嚴重的會進入監管所進行自我反省,並作出公開道歉,經濟賠償。被泄露隱私的人可以將些路人告上法庭得到公正的判決。

2、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所顯示,存在在他人不知情的時候對其進行非法監視留下視頻、音頻、照片的。並且將這些非法得來的資料進行隨意發散的。會被相關部門處罰,是可以受到五天以內的監禁管理,或者是五百人民幣之內的懲罰;如果造成了惡劣影響的,會受到五天到十天的監禁管理而且還需要交納五百人民幣的懲罰。

3、《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也進行了解釋,使用暴力手段,使他人受傷的,施暴人會受到五天到十天的監禁管理,而且還要交納200至500元人民幣的懲罰;要是受傷不是特別嚴重的,會受五天以內的監禁管理或者是交納500人民幣的懲罰。所以出現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不公正的損失的情況時;應該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整和分辨對錯得出結論,實在不行也可以到公安局報案,或者是去法院記性訴訟處理,是千萬不可以使用違反法律規定的手段進行了解的。

最後要提醒大家的是,買賣個人信息屬違法行為。《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明確規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佈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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