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拘留10天給補償嗎?
一、被冤枉拘留10天給補償嗎?
被冤枉拘留10天不一定會給補償。
1、行政拘留不一定能獲得賠償。
《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2、刑事拘留也不一定能獲得賠償。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二、拘留分為哪幾種?
1、拘留分為三種,分別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2、)司法拘留
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情節嚴重的人,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3)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2、不同拘留的適用情形是存在差異的。
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於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
不管是公安機關,還是其他的公職機關,若是想過要對特定的公民採取拘留的措施,首先需要確定特定公民確實滿足被拘留的條件。再者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進行拘留。若是違法拘留,那麼實施拘留行為的國家機關,可能需要向被拘留者支付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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