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冤枉侵犯名譽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員工被冤枉侵犯名譽權
顧客投訴不實被冤枉,他是否侵犯員工名譽權?
我因上班中途內急而上了趟衞生間。正巧輪到前來辦事的客户,因排隊時間較久,又見我突然離崗,遂撥打投訴電話。儘管我是事出有因,但公司照樣扣除我200元工資和當月獎金。請問:客户是否侵犯我的名譽權?社區諮詢小組成員解答:林某之舉並未侵犯你的名譽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規定:“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即構成侵害名譽權要麼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構成要件,要麼必須有侮辱或者毀謗行為。而你反映情況並不在此列:一方面,林某並沒有過錯。你中途因內急離崗,理當向客户説明情況,你不告而別,無疑會讓他人對你的行為產生合理懷疑。另一方面,你的名譽並沒有遭受損害。公司扣錢雖然給你造成損失,但你損失的只是金錢而非名譽。再一方面,林某並不存在侮辱或毀謗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顯然,林某的投訴,只是結合自身所見所聞與感受,不能視為捏造事實,貶低、醜化你的人格。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