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退回補偵證據不足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一、檢察院退回補偵證據不足怎麼辦?

檢察院退回補偵證據不足怎麼辦?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補充偵查2次為限,一次不超過一個月。第二次補充偵查後仍然證據不足的,當時就要放人的,是公安直接放人。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構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二、檢察院退偵三次符合要求嗎?

這是不合法的,沒有第三次退回補充偵查,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退回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檢察院兩次退偵之後,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構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構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退偵意味着案卷退回公安補充偵查。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構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刑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説明。

檢察院退回補偵,證據不足作不起訴處理,檢察院退偵三次是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案件、補充偵查的期限是兩次,兩次退偵之後,檢察院應做不起訴處理,案件的證據不足,檢察院退偵後,公安機構需要做補充偵查,要重新蒐集案件相關的證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