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重傷一級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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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罪重傷一級的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重傷一級的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重傷一級的標準是導致人體組織嚴重毀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主要在於主觀心態的差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主觀上是故意、明知、積極追求危險後果的發生,對他人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過失致人死亡,主觀上是過失、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的後果。二者量刑區別很大,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而過失致人死亡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四天;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十七天。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在當代的社會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將會導致了受到相關的處罰,比如説沒有達到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的情況之下,將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進行行政處罰,如果已經達到了輕傷的法律後果,將會按照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這也並不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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