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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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成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構成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構成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重傷、死亡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涉嫌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涉嫌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嫌疑人拒不認罪也可以定罪,根據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綜上所述,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罪的量刑標準也不是固定的,致一人重傷和致多人重傷的量刑標準肯定不一樣,最高法規定了法院的量刑原則,包括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罪責刑相當等相關原則,量刑不是憑罪名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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