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明星詐騙成立什麼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4W
冒充明星詐騙成立什麼罪

一、冒充明星詐騙成立什麼罪

如果假冒明星進行詐騙等非法活動的,是有可能構成詐騙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刑法》第266條的規定,構成詐騙罪情節一般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若是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如何認定有詐騙行為

1、欺騙行為

本罪要求行為人必須要實施欺騙行為,也就是説欺騙行為使對方陷入處分財產的認識錯誤。從形式上看,欺騙行為有兩種形式: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這種欺騙不分手段、方法,不管是事實的虛構,還是身份、能力的隱瞞,都屬於欺騙行為,但要求行為人的欺騙行為要達到足以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

2、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

行為人的欺騙行為足以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也就是説,被害人對行為人的描述、承諾完全相信,被害人的這種錯誤認識是基於行為人的描述或者承諾所致。相反,如果被害人沒有基於行為人的描述、承諾而產生錯誤認識,而是當行為人的行為一完成,被害人一眼就識破行為人的騙局,這種情況就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3、基於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

首先,被害人要有處分財產的權利,而這裏只要求被害人能夠處分財產或者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即可,不要求必須是財產的所有權人或佔有人。

其次,行為人通過欺騙行為,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從而處分財產。如果不是基於錯誤認識,是基於其他目的(比如憐憫、同情等)給予被害人財產,就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4、行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財產

行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財產,是基於被害人因行為人欺騙行為而產生錯誤認識所處分的。行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財產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比如,把被害人的財產轉給自己或者第三人),也包括消極的減少(比如讓被害人免除或者減少行為人或者第三人的債務)。

5、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我國,成立詐騙罪需要被害人遭受較大數額的財產損失。但是在詐騙罪未遂的情況下,並非必須要有實質的財產損失,只要有財產侵害的緊迫性,比如行為人以數額較大或者數額巨大作為詐騙目標的,也應當定罪處罰。

實踐中,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後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