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期間吸毒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一、監視居住期間吸毒怎麼處理?
監視居住期間吸毒的,公安機關可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被監視居住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區分情形責令被監視居住人具結悔過或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的,被監視居住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應當及時通知決定監視居住的機關。
二、嫌疑人在監視居住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人民檢察院決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監視居住條件的,可以監視居住。
對於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事實上,在監視居住期間,犯罪嫌疑人的言行本身就受到監視,所以,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吸毒這種違法行為,一般都會對當事人進行處罰的。辦案部門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用監視居住措施的,會一併告知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期間應該遵守的基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