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超期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8W
監視居住超期處理
監視居住期滿後怎麼處理

監視居住決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作出,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協助執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期間,不能離開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確有需要要離開的,應向執行監視居所的機關報告,得到同意後方可離開。


監視居住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監視居住期限屆滿,應當由辦案機關作出解除或撤銷監視居住的決定,具體程序為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查,檢察長或公安局長決定後,通知辦案單位,並將解除決定書送達給嫌疑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