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冒充別的品牌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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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冒充別的品牌犯法嗎?

故意冒充別的品牌犯法嗎

故意冒充別的品牌犯法,情節嚴重的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假冒他人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藥品商標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

5、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故意冒充別的品牌需要支付多少賠償金?

1、賠償標準不是法定的,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2、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3、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4、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故意冒充別的品牌即使不構成刑事犯罪,也屬於違法行為,被侵權的一方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行政主管部門會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侵權並根據具體的違法情節進行罰款,被冒充的一方可以要求侵權人支付侵權賠償金,但是冒充註冊商標的賠償標準不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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