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告罪立案條件是怎樣的
一、親告罪立案條件是怎樣的?
1、有適格的自訴人
2、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3、屬於親告罪範圍。
4、被害人有證據證明。
5、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親告罪有哪些?
1、侮辱罪(侮辱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誹謗罪(誹謗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罪(虐待行為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該暴力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5、侵佔罪。
三、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的區別有哪些?
1、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危害程度不同。公訴案件中犯罪行為的性質一般來説比較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比較大;而自訴案件犯罪行為的性質多數不甚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比較小。
3、當事人的訴訟地位不同。公訴案件中公訴機關居原告地位,被害人處於證人地位;自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訴人,居原告地位。
4、刑罰處罰不同。公訴案件的刑罰處罰可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而自訴案件的刑罰處罰,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四、親告罪委託律師起訴的費用是多少?
親告罪委託律師起訴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事實上,所謂的親告罪就是被害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簡單來講就是自訴案件,自訴案件需要同時滿足以上條件法院才能立案。而且自訴案件立案後,法院沒有出具審理結果之前,原被告仍然可以和解處理,達成和解協議的,只要原告撤訴,就可以不追究被告方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