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劣藥罪的刑事責任認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一、生產劣藥罪的刑事責任認定是什麼?

生產劣藥罪的刑事責任認定是什麼?

生產劣藥罪的刑事責任認定是符合《刑法》中的構成要件將會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生產銷售假藥罪量刑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銷售假藥情節嚴重是指什麼?

1、生產、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一)造成輕傷或者重傷的;

(二)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四)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2、生產、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嚴重情節:

(一)造成較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

(二)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三)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並具有規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據生產、銷售的時間、數量、假藥種類等,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的。

3、生產、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一)致人重度殘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輕傷的;

(五)造成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

(六)生產、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七)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並具有規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據生產、銷售的時間、數量、假藥種類等,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的。

生產銷售假藥這樣的一種行為的存在,不僅僅是對於我們國傢俱體的藥品管理秩序的一種侵害。同時也會嚴重的危害到人們的身體健康安全,所以也需要對此來進行懲罰。至於具體的處罰的力度,應該是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刑事法律當中的規範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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