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拘留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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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拘留期限有多久?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拘留期限有多久?

司法拘留一般在十天至十五天,最長不超過37天,但如果當事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構成了刑事責任的,那麼還需要在最長的37天拘留時限內,進行合法的批捕處理,並進行司法判決。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一般是15天發下,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執行人要執行法院的判決書,如果不執行的可能會被強制執行。

二、刑事拘留法定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範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結夥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構、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覆申請人。

公安機構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構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然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的決定書送交公安機構,由公安機構負責執行。公安機構應當立即執行,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構執行。

拒不執行判決書會拘留15~37天,對於普通的案件來説,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兩週,而對於情況複雜,多次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來説,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7天。公安機構在採取拘留措施時,要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經過負責人的批准,簽發拘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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