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刑事案件就必須坐牢嗎?
一、賭博刑事案件就必須坐牢嗎
不一定會判刑,要看賭博案件的嚴重程度。我國《刑法》只懲罰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行為,而不懲罰除此之外的娛樂行為,比如老人們進行娛樂的打麻將等活動。因此,賭博不一定構成犯罪,關鍵是看賭博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判刑。如果不符合,則不構成犯罪。但還是應該遠離賭博。
二、認定為賭博罪的條件如下
1、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作為前提條件。
2、構成賭博罪必須符合三種情況之一: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
其中“聚眾賭博”的情形主要有: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5、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1)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2)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3)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4)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三、賭博罪怎麼判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1、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2、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3、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涉嫌賭博的刑事犯罪不一定會坐牢,比如説涉案金額沒有達到立案標準的,可能只會處以罰金。但是大家一定要遠離賭博。賭博可以讓人越陷越深,導致家破人亡。遇到賭博的,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