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投資公司是不是非法集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理財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行規,有的行規是根據品德進行的,有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的,理財公司雖然是需要集資的,但是不能非法集資,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會受到刑事處罰。

我國的投資公司是不是非法集資?

民間理財類公司涉嫌非法集資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直接辦理理財業務。

出資人出資達到一定數額即可通過公司辦理抵押放貸,出資人可根據自身情況靈活控制放貸數額及放貸時間。

第二:是直接從事資金池業務。

先向投資人宣傳收益,歸集投資人的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使投資人資金進入平台賬户,產生資金池。

第三:是表面上採用居間服務的方式,實則通過“出資人代表”變相歸集資金。

對於多個出資人對應一個借款人的,有的公司實行出資人代表制,由出資人先將資金歸集到公司指派的出資人代表賬户,再由出資人代表將資金劃入借款人賬户,但出資人代表往往就是公司內部員工。

第四:四是設立虛假投資項目或殼公司,利用所謂居間服務吸收公眾資金。

其中,最為典型的表現形式是為股東企業服務或為關聯企業提供融資便利,甚至純粹為股東或關聯企業融資而設立。從實質上看,投資理財公司、擔保公司及項目資金需求方三方實為一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國的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資是在集資之前沒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集資的時候給投資人承諾將來一定會還本付息,而且利息往往還比較高,另外就是籌集資金的對象是不特定的,籌集資金的這些方法和手段表面上來看都是合法的,但實際上是為了掩蓋非法集資的目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