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 - 特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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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特徵有哪些?

我國,非法集資是明令禁止的,但是儘管如此,依然有人打着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旗號,幹着非法的勾當,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因此,為了保護我們自身的財產遭受損失,我們應當瞭解,學習一些相關的知識,下面,小編將為大家介紹,2017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請繼續閲讀了解。

一、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二、非法集資的特徵

河北發生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13起中,都是採用直接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形式,大致可劃分為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四大類,具有三大新特徵:

(一)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

犯罪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着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二)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兑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三)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

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兑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嚐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説法”。

對於非法集資,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因為不瞭解,或者認識得不夠清楚,而發生被騙的情況,所以,為了避免再次發生,我們應當瞭解一些相關的知識,文中所述的非法集資的特點,可以幫助大家瞭解一些,大家不妨看一下。此外,如果大家有任何的疑問,都可以諮詢小編所在的網站,希望大家能夠得到滿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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