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累犯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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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累犯算不算?

累犯就是李烈的犯罪記錄,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犯罪的來記錄不止一次的情況,也就是説在一次犯罪之後,在任何時候再次犯下職責相罪行的就是累犯,對於未成年的犯罪來説未成年犯罪累犯算不算?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關於未成年的犯罪以及累犯的一些具體的法律解釋。

未成年犯罪算不算累犯?

從法律體例上看,《刑法》第65條、第66條都歸屬在總則中累犯規定之內。前者是一般規定,是對“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加以規定,而後者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是對前者的一種補充規定,強調了在這種情況下“以累犯論處”,是特殊情形下的累犯,兩者是遞進關係。前者的“但書”是把未成年人罪犯排除在累犯之外,而後者則是為前者補充了其他形式的累犯,是包含在前者規定的累犯之內的,包括在“但書”之內。

從立法上看,通過修改第65條把未成年人排除在累犯之外,是《刑法修正案(八)》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的亮點之一,但《刑法修正案(八)》同時修改了第66條,增加了兩個特殊累犯的罪名。如果認為特殊累犯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話,那麼立法時在把未成年人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的同時又把未成年人犯罪納入特殊累犯之中,豈不是自相矛盾,有違了立法意圖。故未成年人不能構成累犯。

什麼是累犯?

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兩種: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對於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國家安全全罪和恐怖活動犯罪或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任何時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視為累犯。對於後者,必須同時滿足:

1、前後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

2、前後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實施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內再犯新罪。

未成年犯罪累犯算不算?上面的介紹內容中發現,在我國的刑法的內容中是這樣決定累犯的,是將未成年人的犯罪排除在了累犯的範圍內的,也就是説未成年人不不算累犯的,累犯分為一般的累犯,還有特殊的累犯的,這兩種累犯中涉及到的都是危害到國家安全的犯罪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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