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怎麼定罪 - 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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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怎麼定罪,怎麼處罰?

你知道非法經營罪怎麼定罪處罰嗎?其實就是實踐中對一個具體行為,我們該怎麼判定其就是觸犯了非法經營罪。想要了解這方面的問題,還要從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着手。下面,我們就一起看看非法經營罪怎麼定罪的內容吧。

一、非法經營罪怎麼定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市場秩序。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行為: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所謂專營、與賣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只能由特定部門或者單位經營的物品,如煙草、食鹽、麻醉藥品等。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是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允許在市場上自由買賣的物品,如棉花、化肥、農藥、種子等。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

(3)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

(4)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

(5)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實施上述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本罪。

司法實踐中,在一些司法解釋中,也將一些行為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論處,即對上述第(5)種行為再進一步進行具體的解釋。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二、非法經營罪怎麼處罰?

《非法經營罪》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非法經營罪定罪的內容,即非法經營罪構成要件的內容。現實中要認定一個行為是否構成了非法經營罪,看該行為是否符合非法經營罪構成要件的內容就好了。如果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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