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是多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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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是多少條?

自古以來,犯盜竊罪的行為人都會被刑事處罰,那麼,在當代社會,犯盜竊罪的行為人將會被怎樣處罰?我國刑事法律對此又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具體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盜竊罪是多少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五條【盜竊罪】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盜竊罪與詐騙罪有什麼區別

1、盜竊罪和詐騙罪從性質上來講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2、盜竊罪與詐騙罪所採取的犯罪手段來講

盜竊罪和詐騙罪雖然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佔有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但所採取的犯罪手段不同。盜竊罪表現為祕密竊取,犯罪分子採取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未發覺的手段、方法,將財物據為己有。詐騙罪表現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常見的詐騙方法有編造謊言、假冒身份、偽造文書或者證件、塗改單據等,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後主動處分自己的財產。

3、盜竊罪與詐騙罪的關鍵區別在於被害人是否基於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

盜竊罪是違反被害人的意志,詐騙罪是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如果不存在被害人處分財產的事實,則不構成詐騙罪。

從上面內容可知,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二百六十五條都規定了盜竊罪。另外,需要説明的是,即使行為人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但行為人也會接受相應地治安處罰。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關於盜竊罪的法律知識,歡迎你及時聯繫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具體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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