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5000後果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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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5000後果是怎樣的?

近年來,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不在少數,信用卡詐騙帶來的問題有大有小,當然,信用卡詐騙5000後果也是非常嚴重的,構成了詐騙罪,也會依法審理判刑的。無論詐騙金額是多少,只要構成了詐騙罪都逃脱不了法律的懲罰,都會根據量刑標準進行依法宣判。但是具體該怎麼處罰,可以和小編一起去看看。

一、信用卡詐騙5000後果是怎樣的

使用偽造、騙領、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均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刑法》第196條之規定)。信用卡詐騙行為的法律後果: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

2、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4、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第196條之規定及兩高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二、信用卡犯罪的類型有哪些?

1、頻繁透支積少成多型

被告人不顧個人財務狀況超前消費,直到超出被告人的償還能力,最終無力償還。

2、循環透支以卡養卡型

此類案件中,每個被告人均持有兩張以上信用卡,其中最多的同時持有6家不同銀行的信用卡,循環使用,相互還款,出現多重債務後導致無力償還。

3、週轉資金刷卡套現型

此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刷卡套現週轉資金,一旦經營失敗或資金鍊斷裂,就無法償還欠款。

4、虛假交易刷卡套現型

此類案件中,涉案人員採取繳納一定比例手續費,通過個別商户的POS機進行虛假交易等方式大量套取現金用於個人生活消費。無力償還時,被告人或賴賬不還,或者變更地址和電話號碼,以躲避債務,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信用卡詐騙有哪些特點?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信用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以下是信用卡犯罪的幾個特點:

(1)信用卡詐騙犯罪主要有以下兩種表現形式:一是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實施犯罪;二是惡意透支。其中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居多,因為偽造的信用卡沒有起用金,一旦使用得逞,就會對特約商户、委託結算銀行、合法持卡人或者是髮卡機構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的侵害。

(2)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活動的“作案工具”,即偽造的信用卡多來源於香港、台灣等地區。這些偽造的信用卡幾乎都是香港、台灣等地的不法分子利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製作而成,製作精良,幾乎可以以假亂真。據查,上述偽造的信用卡是由不法分子採取竊取合法持卡人資料等方式偽造而成,之後,又以銷售或者合作等方式交由其他不法分子攜至境內伺機作案。所以,此類案件的真正“元兇”,即偽造信用卡的不法分子往往潛身境外,很難被緝拿歸案。

(3)犯罪方式多系團伙作案。犯罪分子往往數人勾結,各自分工,騙得財物後各自分贓;他們往往尋找對大商場或珠寶行等特約商户情況較熟悉的無業人員,許以小利,利用他們持卡至上述特約商户刷卡消費,騙取黃金飾品、移動電話等貴重商品。有的境外不法分子在作案過程中,攜帶偽造信用卡的數量竟多達一二十張,交給無業人員持其中一張至特約商户購物消費,其本人則在附近“遙控”指揮,若發現被拒絕刷卡,即立即與身在境外的不法分子聯繫,若未被特約商户發現,則繼續換卡騙刷。

(4)作案時間往往比較集中,作案對象大多是境外銀行或其他髮卡機構授權的特約商户。犯罪分子大多是在短時間內連續持偽造的信用卡至大型商場、珠寶行或者是高級娛樂場所等特約商户瘋狂購物、消費或者提取現金。在特約商户或者結算銀行發現被詐騙之前,犯罪分子已經騙得大量價值昂貴的商品。

只要詐騙金額達到了立案標準,就會依法立案的,對於涉案金額的大小也會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判刑。當然涉案金額越多,情節也就越嚴重,需要受到的懲罰也就越大。但是小編也要提醒大家,要合理合法的使用信用卡,防止自己落入信用卡詐騙的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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