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合夥人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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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集資合夥人怎麼判刑?

非法集資合夥人怎麼判刑?

《刑法》第176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主犯和從犯有什麼區別?

1、 什麼是主犯

根據我國《刑法》第26條規定,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所以,主犯主要包括兩種類型:

(1)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

(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什麼是從犯

根據我國《刑法》第27條規定,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因此,從犯也包括兩種類型:

(1)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實行犯和教唆犯;

(2) 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從犯。

3、主犯和從犯的區別

(1)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於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2)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3)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於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4)從參加共同犯罪的強度來看,主犯的實行行為通常強度較大、手段殘忍、技巧熟練,而從犯的實行行為強度通常較小,或者技巧不夠熟練。

(5)從對犯罪結果的作用來看,主犯由於行為強度大或者技巧熱練,通常對犯罪結果的作用較大,是造成犯罪結果的主要原因;而從犯由於初次作案、行為強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練,通常對造成犯罪結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我國是嚴禁非法集資行為的,這構成了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量刑判決,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非法集資的金額來進行處理,是否構成主犯或者從犯應當從合夥人實際進行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由司法機關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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