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自殺是故意殺人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8.78K

教唆者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教唆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教唆他人自殺是故意殺人罪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組織、策劃、煽動、教唆、幫助邪教組織人員自殺的,依照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雖然是針對邪教組織而言,但是它反映出最高司法機關對於教唆他人自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是基本認可。

所謂教唆自殺,是指他人無自殺意圖,而通過刺激、挑撥、煽動、慫恿等教唆行為,引起他人產生自殺慾望,最終導致他人自殺身亡的後果的行為。

從主觀上講,行為人有殺死他人的故意,如教唆者有希望他人死亡的直接故意,幫助者也明知會出現他人自殺身亡的結果而仍故意為之,符合故意殺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  從客觀上講,行為人具有與自殺者自殺行為結合而成共同致自殺者死亡的行為,如教唆者有教唆行為,幫助者有幫助行為,教唆、幫助行為與自殺人的自殺行為結合一起而成為他人死亡的共同原因,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對教唆、幫助他人自殺的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如果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殺,由於自殺者限於精神狀態或年齡因素對於自殺缺乏正確的認識和意志控制能力,對此,不僅要以本罪論處,而且還不能從輕或減輕處罰。

熱門標籤